许昌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宣传暨侵权假冒林木种苗专项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宣传,提高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为广大种苗生产经营者创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许昌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紧紧抓住春季国土绿化和林木种苗销售的黄金时期,于2021年3月9日—10日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到鄢陵县、禹州市花木(卉)交易市场、苗木生产企业(基地)等苗木生产销售集散地,通过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宣传活动。同时,对销售的苗木及造林地使用的林木种苗是否存在侵权和假冒伪劣现象进行了专项检查。
通过宣传和专项检查,使广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进一步了解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等《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的相关制度和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用法意识和林木种苗育种单位(育种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宣传
发放宣传资料
查看《生产经营许可证》
鄢陵县苗木生产销售集散地悬挂横幅
禹州市花卉市场悬挂横幅宣传
苗木质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