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安排部署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2021年4月14日,许昌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召开了由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管林木种苗工作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站)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会议。
此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部署会,又是一次业务培训会。会上,市林业工作站站长郑红建同志首先传达了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副局长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小组办公室主任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市有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安排,并结合工作职能,对全市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又对与会人员进行了《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和《国家林业局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河南省林木品种审定规范》以及申报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林木品种审(认)定应提交材料、申报程序、保护措施等相关知识培训。
最后,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尹志安主任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违法行为要严历打击,决不姑息,切实维护林木种苗育种单位(育种人)的权益和林木种苗市场秩序,为广大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创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