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积极开展 《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3月9日-10日,许昌市林业和花木园艺发展中心到禹州市和建安区组织开展了《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录音、现场咨询、走访企业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种子法、林草种苗知识产权、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等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疑惑,让群众知道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增强群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和经营主体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对有效维护我市林草种苗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行为,创造林草种苗持续、健康、有序发展良好生产经营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